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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滕州市悟通香料有限责任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10月19日,滕州市悟通香料有限责任公司在滕州市组织召开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滕州市悟通香料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3名特邀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听取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对该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滕州市悟通香料有限责任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项目位于滕州市姜屯镇闫东村西,滕州市悟通香料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环评阶段设计本项目新建4套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装置,装置设计处理风量为20000m3/h和 30000m3/h各两套,总处理风量 100000m3/h,本项目实际新建三套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装置,一期装置处理风量为33000m³/h,处理的废气包括1#、2#和3#综合车间工艺废气和换气废气、原料库、五金库备用车间等废气;二期装置处理风量为36000m3/h,处理的废气包括格式车间废气、合成车间废气以及污水站预处理废气;三期装置处理风量为60000 m3/h,处理的废气包括成品车间、合成车间(精馏泵房、大塔二班、大塔一班、重结晶车间)废气,本项目总处理风量 129000m3/h。新建3座设备间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氧化喷淋塔、催化氧化塔、水吸收塔及烟囱等总构筑物体积 635.85立方米;新增总控柜系统设备、分控柜系统设备、空气前处理系统设备等共3套。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比,有如下变更情况:
1.生产规模
环评设计:本项目新建4套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装置,装置设计处理风量为20000m3/h和 30000m3/h各两套,总处理风量 100000m3/h。
实际建设:本项目实际建设3套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装置,一期装置处理风量为33000 m3/h,二期装置处理风量为36000 m3/h,三期装置处理风量为60000 m3/h,总处理风量 129000 m3/h。
2.处理工艺
环评设计: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装置包括高级氧化塔、催化氧化塔和酸、碱吸收塔。
实际建设:酸、碱吸收塔变更为水吸收塔,在酸性废气产生环节增设碱吸收塔。
3.构筑物
环评设计: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装置包括氧化喷淋塔、催化氧化塔、水吸收塔及烟囱等。
实际建设:一期装置安装氧化喷淋塔、催化氧化塔以及水吸收塔三合一反应塔。
4.危险废物
环评设计:产生的硫酸盐溶液和碱性盐溶液,属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实际建设:产生的碱性盐溶液,经管道输送至厂区污水站,经单效蒸发处置装置脱水后产生废盐,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验收组认为以上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处理高浓度有机酸性和碱性气体产生的中和废液经管道输送至厂区污水站,经单效蒸发处置装置脱水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恶臭废气,香料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去本工程系统,处理后经有组织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声源主要是泵类、风机等设备,主要通过基础减振和加盖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工作人员由公司现有职工调动,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同时该项目也不产生其他一般固废。中和废液经污水处理站单效蒸发处置装置脱水处理后产生废盐,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滕州市悟通香料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滕州市悟通香料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定期演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浓度为19,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一期装置排气筒高度为25m,臭气浓度最大浓度为2291,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25m高度标准限值;二期装置排气筒高度为35m,臭气浓度最大浓度为1318,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35m高度标准限值;三期装置排气筒高度为35m,臭气浓度最大浓度为1738,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35m高度标准限值。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7.8~55.4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6.2~49.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和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工作建议
(1)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2)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责任到人,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3)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落实好转移制度并做好记录。

验收组     
2018年10月19日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闫东村西1号
滕州悟通业务总部
电话:0632-5658329 传真:0632-5658327
E-mail: genian.shan@wu-tong.com
国际业务部
电话:0632-5658319 传真:0632-5698400
E-mail:tzwt@wu-t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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